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强工作有效衔接。7月19日,大安市人民检察院与大安市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机制、健全社会调查制度、改进法庭教育方式、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控体系建设等进行了研商并达成共识。我院主观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李永军对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加强对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培训,深入学习理解新刑诉法修改背景、立法精神和法律规定,积极适应新刑诉法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探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做好新旧法律的衔接准备。二要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准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对待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并希望检法两家加强信息互通与协作配合,推动工作未检工作创新发展。建议大安市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设立“少年法庭”。会上,大安市人民法院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刘遇忠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大安市人民法院需要设立“少年法庭”,愿意接纳市检察院提出的建议。于7月22日,大安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挂牌。
版权所有 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大安市江城东路 邮编:131300 联系电话:0436-5292222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0436)12309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