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十九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十八)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3日在大安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月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要求,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特征,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12345”发展战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年来,我们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2次。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领域主阵地。
——突出理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领干警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在白城检察机关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把群众当亲人”主题宣讲中取得第一名,“小巷检事”检察文化品牌在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品牌评选中荣获二等奖,“融+”党建品牌被选树为白城检察机关党建品牌先进典型。
——扎实开展检察机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标准要求、高质效落实,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有机贯通起来,引领干警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做到了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党建与业务融合、轻罪治理体系研究、构建司法救助“3+1”制度体系、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方面开展领题调研并完成了推动工作的成果转化。
一年来,我们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落实“12345”发展战略,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吉林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三十条意见》《白城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12条意见》和2023年全市项目攻坚暨建设“生态大安”动员部署会要求,强化服务全市发展的主动性、自觉性。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深入民营企业走访调研,问需于企、助企纾困,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宣讲7场(次),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5个。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35件18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28件681人,批准逮捕82人、提起公诉326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犯罪2件2人;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6人、多发侵财犯罪48人;惩治网络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4人;聚焦基层社会治理,起诉“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11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办理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7人。
——持续发力推动乡村振兴。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警开展驻村轮换交接,实现帮扶工作不断档;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与“三帮扶一推动”活动,帮助群众发展庭院经济,积极开展消费帮扶,确保群众稳定增收;对照“美丽庭院”“干净人家”标准,帮助群众清理庭院内外杂物,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最高检“综合履职、全面保护”要求,选派14名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3场(次)。在儿童节前夕举办“检爱同行·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7人;“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逮捕3人,起诉4人。推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大安护未”智慧未检工作在全省范围推广,四平、松原两地检察机关先后到我院开展学习交流。我院办理的“孙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一年来,我们坚定落实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坚持“四大检察”基本格局,聚焦主责主业,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全面做优刑事检察。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依法不批捕96人,不起诉224人。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监督,提前介入案件147件,监督立案、撤案8件,纠正漏捕、漏诉16人,提请抗诉2件。强化监督质效,向司法机关和监管场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4份、检察建议书137份。全年无撤回起诉案件、无罪案件、捕后不诉案件发生。
——深化做强民事检察。注重监督质与量的统一,加强对民事生效判决、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全流程监督,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7份,提请白城市检察院抗诉1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6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均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件,其中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对农民工讨薪难问题监管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
——稳妥做实行政检察。坚持精准监督、有效监督、持续监督原则,用法治方法和检察智慧消弭社会矛盾,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4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9件,并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职监督案件36件,采纳率达到100%。深度参与诉源治理,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四年半之久的房屋征收行政争议案件。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以检察之名守护国之公益民之公益,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巡田、巡河(湖)、巡林(草),办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23件,督促恢复受损耕地、林地、草原20.67亩;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8份,磋商19件;会同嫩江中下游两省五地检察机关形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督促保护林地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被省院评为大要案。
——扎实做细控告申诉检察。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累计接待来信来访259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12件,全部落实7日内程序答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以“检察履职”践行“人民至上”。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5.8万元。举办全省首家县级司法救助慈善资金启动暨捐助资金发放仪式,在吉林新闻联播、央视新闻等主流媒体报道,该做法被省院给予充分肯定。
——探索开展数字检察。坚持“小切口、差异化、重实效、促变革”总体思路,推进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构建“罚款项行政处罚执行监督模型”“司法救助‘3+1’制度体系模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模型”,分别在省、市院竞赛中获奖。其中,“司法救助‘3+1’制度体系模型”率先在全省推广应用,并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一年来,我们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对检察人员做到多角度培育、全方位历练,永葆检察队伍忠诚可靠、干净担当
——树牢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聚焦最高检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扎实开展岗位素能提升计划。持续推动20项业务能力和综合能力提升。2023年,15人(次)在省、市检察机关各项评比竞赛中获奖,3人(次)在白城市院集中授课时担任主讲教员;3项重点工作在省、市检察机关作经验介绍;12篇业务论文、调研报告、工作经验、典型案例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
——全面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配合白城市委同步提级巡察,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一体推进“三不腐”体制机制建设,及时通报排位情况、异常情况、突发预警和趋势性变化。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全年记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1件,推动“有问必录”成为全体检察干警的自觉习惯。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执法司法行为规范高效、公平公正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积极开展人大组织的专项调查、工作评议、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活动。2023年,走访各级人大代表9人(次),邀请来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检务活动3场(次)。在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调研活动中,黑土地保护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修复衔接、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专项整治等做法受到高度评价。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公开听证案件68件,参与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和检察意见书3次,实现各业务条线全覆盖。定期向市政协、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机关工作。接受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情况的专题视察调研,认真听取和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检律协作,推动律师互联网阅卷、参与办案等工作,全年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25次,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为100%。坚持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在国家级媒体发布稿件48篇,省级媒体发布稿件46篇,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有效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一年来,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更需要大局观念、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更需要雄心壮志和科学方法。当前,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还不充分,在司法理念、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方面存在短板弱项。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均衡,需要把高质效办案的具体要求,落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每一道环节。三是推进数字检察的举措需要进一步深化,逐步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系统治理。为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4年,我院将始终坚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定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做到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党的检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以更高站位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安、法治大安建设。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元素更多更好地成为发展要素。
二是以更实举措回应期盼、践行司法为民。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工作。用好用足司法救助、支持起诉、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便民利民为民举措,妥善解决群众身边“小案件”“真难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是以更加自觉能动履职、做强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融合发展,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协同联动,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监督,抓实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在深耕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职责基础上,积极探索法定外新领域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四是以更严要求培根铸魂、锻造过硬铁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开展政治轮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等务实举措,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从严落实“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2024年是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开局起步的关键一年。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精神,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以更高质效的法律监督、更加能动的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中不断开创大安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