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十九届人大
二次会议文件(二十六)
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XX日在大安市第十九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曹月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委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市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总体思路,把握新时代检察事业发展新机遇,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荣获省文明单位、白城市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第三检察部被最高检评为优秀办案团队,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年来,检察机关政治忠诚更加牢固,政治建检、政治强警成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行动,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2次,检察长应邀到市委党校为全市新任职领导干部授课。坚决服从市委统一部署,选派干警下沉乡村振兴和疫情防控一线,在为民实践中展现检察担当。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见效,“嫩江湾检说”大安检察文化品牌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三等奖。
——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激发全体干警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内生动力。创新打造“极致·融合·远航”大安检察党建品牌,发挥“励剑守护、丹心为民、红色检盾”特色党支部作用,引领全体党员和广大干警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当排头、争第一、扛红旗,工作经验《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的实现路径》被省人民检察院刊发,主要做法在白城检察机关推广。
——突出理论引领筑牢思想根基。通过中心组领学促学、政治轮训、集中党课和“主题党日+”等方式,跟进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决肃清流毒影响,建立政治档案,把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作为考验干警的“试金石”。
一年来,检察机关聚焦全市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行稳致远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2件7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96件611人,批准逮捕36人、提起公诉317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件;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3人;打击多发侵财犯罪,起诉盗窃、诈骗等犯罪30人;惩治网络犯罪,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7人;聚焦基层社会治理,起诉“黄赌毒”“食药环”等犯罪9人;在反腐败斗争中履职尽责,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人。
——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开展“服务企业”专项活动,派出3个服务企业工作组,深入多家民营企业和农村经营组织,召开座谈会12次,审查企业劳动合同221份、提出合规经营法律建议7条、提供法律咨询463人次。执行《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对3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爱之名以法之义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不起诉9人;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逮捕1人,起诉2人,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罪恶黑手”。为1名未成年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21件,开展“法治进校园”40次,构建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格局。
——凝聚基层社会治理合力。以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为牵引,联合多家行政机关出台21项检政协作机制,聘请8名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向政法单位通报上级检察长会议精神,赢得各方面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配合。会同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签订合作协议,开展检校合作、人才培养和资源共享。制定《检律协作、良性互动和定期会商工作机制》和《律师参与化解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建立新型检律关系。与市公安局共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现规范执法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双提升”。推动完善“司法救助+多元救助”,携手市慈善总会制订《大安市司法救助慈善资金使用管理和申请发放规程》,引导社会慈善力量进入司法救助领域,主要做法被《法治日报》刊载。
一年来,检察机关突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的价值取向,锲而不舍推动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纵深发展
——稳中求进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监督,提前介入538件,监督立案、撤案8件,纠正漏捕1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34件,提出抗诉2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46人、相对不起诉311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适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44人。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2件,组织编撰的《社区矫正检察实务手册》成为白城检察机关监督社区矫正工具书。常态化开展监管场所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16件,办理“某看守所对罪犯及时投改案”入选最高检《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手册》。
——稳中提质做强民事检察。坚持为民司法理念,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发出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2件;办理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3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5件、支持起诉案件10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联合建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
——稳中增效做实行政检察。坚持精准监督、持续监督、跟进监督原则,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0件、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5件、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案件11件,召开监督行政机关不规范履职案件公开听证会28次,用检察智慧消弭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稳中创新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以检察之名守护国之公益民之公益”,常态化开展检察长巡田、巡河、巡林(草),办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27件,督促恢复受损草原、林地90.7亩。推动月亮泡镇“骆马周三烈士墓”保护性修缮工程,在第95个“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检察干警现场与烈士亲属共同网上祭扫革命英烈,《检察日报》进行专题报道。
一年来,检察机关狠抓自身建设,坚持既赋权、又赋能、更赋责,锻造出一支过得硬的大安检察铁军
——发挥入额领导示范作用。主动适应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在重罪案件大幅下降、轻罪案件大幅上升整体趋势下,优化调整工作力量,入额院领导坚守司法办案一线“战位”,牵头办理各类案件473件,占全院办案总量的22%。
——实施创优能力提升工程。聚焦“培养解决重大疑难业务问题的专家型人才、适应多种检察业务经验丰富的复合型人才”两项人才目标,采取“五化”方式,开展20项能力提升工程,1名干警被评为白城市“有信仰、专家型”检察官,3名干警被评为白城市“十佳公诉人”和“优秀公诉人”,8名干警取得上级检察机关业务评比荣誉,170篇业务论文、调研报告、工作经验、典型案例被上级检察机关采用。
——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落实最高检《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推进检察人员考核与公务员考核有机融合,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职务职级晋升、交流任职、退出员额的重要依据。依法行使检察权,秉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监督质效和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更加清晰,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更加有机统一。
——不断强化权力内部制约。坚持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双重监督,及时通报排位情况、异常情况、突发预警和趋势性变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记录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7件,“逢问必录”蔚然成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办案环境更加清朗。
一年来,检察机关认真对待来自各方面监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庄严承诺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2次,邀请市人大代表视察调研3次,接受公益诉讼、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询3次。在白城市人大常委会、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调研活动中,黑土地保护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修复衔接、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环境专项整治等有效做法,受到与会代表高度评价。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定期向市政协、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机关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专题向市政协常委会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介绍“牵你手一起走”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创建和作用发挥情况。接受市政协常委会关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开展情况的专题视察调研,认真听取和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声音,举办检察开放日和新闻发布会5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人民监督员、律师、媒体记者参加公开听证会53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和检察意见159次,在各类媒体发布检察宣传信息408条。12309检察服务大厅和检察服务热线接待来信、来访和咨询148人次,全部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累计化解涉检信访纠纷5件,让人民群众“零距离”审视检察工作,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赢公信。
一年来的收获与体会
各位代表,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有了长足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中心和服务大局,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牢牢把握宪法和法律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才能确保检察工作的价值所在;必须时刻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自觉接受监督制约,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才能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改革、锐意创新,才能确保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一年来,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新需求相比,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还不充分,法治护航举措仍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均衡,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质效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短缺,检察人员队伍综合素能存在差距,智慧检务建设的步伐还需要进一步加快。这些短板弱项,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3年是全党全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谋划好、落实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和“笃实、守正、鼎新、致远”白城检察机关新理念,致力于为人民司法、受人民监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强化政治意识,在检察机关忠诚于党上有力有为。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深学践悟、细思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三个务必”,紧紧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做到从政治高度认识和处理业务问题,让业务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在法律监督和司法办案实践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提高政治站位,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同心同向。深刻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及时跟进解决党中央关心、各级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知难而进、迎难而上,找准找实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推动“绿色转型”、打造“生态大安”重点任务,不断提高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和司法办案质效,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聚焦主责主业,在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上尽职尽责。依法能动履职,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安和法治大安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斩草除根。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刑事犯罪,守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正确适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依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以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隐患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认真践行生态价值转换理念,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刚性作用,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努力为守护“碧水蓝天”和“舌尖上脚底下安全”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坚持锐意进取,在依法保障民生福祉上创新创优。常态化抓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导向性作用,坚持“小案”不小办,推动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延伸,努力做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落实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残疾人司法保护、打击养老诈骗、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便民利民举措,努力实现“我为群众办实事”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
——追求素能提升,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上从严从实。持续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铸牢政治忠诚,整治顽瘴痼疾,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坚持实绩导向,科学选人用人,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更加注重在办理大案要案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摔打锤炼年轻干警。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支持和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检察队伍“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让每名检察干警都成为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忠诚卫士。
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新时代的美好愿景令人向往,新征程的冲锋号角催人奋进。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奋力开创大安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