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标志着吉林省保护野生动物工作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的《吉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于2023年12月1日经吉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填补了该省在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立法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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