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党建工作,大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全员业绩考评为总抓手,促进全体党员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解决好对党建工作不知道抓什么、怎么抓、不真抓的问题,推动党建责任落实落地,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实 、抓细、抓到位,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检察队伍,努力实现大安检察人和检察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强化业绩考评,压实主体责任
紧紧抓住党建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责任到人。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部门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主动谋划、积极部署、强化落实;支部书记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各党支部分工负责,支部副书记专职党务的工作机制。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结合全员业绩考评指标,切实把党建工作做具体、抓深入、落实处,高位推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地见效。
细化考评指标,做到心中有数
把党建工作考评纳入全员业绩考评范围,明确考评主体、考评对象、考评内容等事项。每项考评指标都细化分值权重,做到有计划、有标准地推动全员业绩考评。
以质量目标、效率目标和效果目标为考评标准,按照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做到责任清、目标明。对党建工作抓什么、怎么抓、抓到什么程度都做到心中有数。
突出结果运作,激发内生动力
加大党建在全员业绩考评中的权重,全院干警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强化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把党建考评结果与绩效奖金、等级晋升、干部任用、员额退出等个人利益有机链接,正向激励、反向约束,让全员业绩考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加速器”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