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元军,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吉林大安人,1965年3月出生,2000年9月入党,1985年5月参加工作,历任大安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科书记员、助检员;公诉科检察员、副科长;控申科科长、反渎局负责人;党组成员、职务犯罪检察部部长,现任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2018年至2020年初,孙元军同志被白城市纪委监委借调,参与办理省纪委交办的吉林森工集团原董事长柏广新专案。期间协助领导对案件进行分析、研判,为领导出谋划策,把控案件框架,不仅圆满地完成了柏广新案的查办任务,同时又扩大战果。在线索极度匮乏,当事人又不配合调查的情况下,一举成功查办了原吉林林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杰系列案件,追缴赃款、违法所得及孳息共计人民币二亿余元。而后又相继参与办理了多起在当地有影响的案件,并承担主要谈话(讯问)工作。如原洮北区政协主席吴大秋案、原洮北区人大副主任李忠民案、原白城市教育局局长毕荣案、原洮北区农机局局长程有航、扶贫办主任李小丽案等,通过办案又收缴违法违纪款物一千余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